三穗县:
坚持边巡边查 强化巡纪联动
本报讯 (通讯员 杨菲菲) 为不断强化巡纪联动,三穗县委巡察机构探索建立由对口联系的纪检监察室或派驻(派出)纪检监察组负责人担任巡察组“不驻组”副组长工作制度,坚持边巡边移、边巡边查,助推问题线索快查快办,全面提升巡察监督质效。
“提前画像”强化巡前资料收集。巡前,通过发函收集书面情况、召开情况通报会等多种方式,对被巡察党组织在主体责任落实、党组织建设、信访矛盾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将纪检监察建议和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巡前通报的重要内容。用好用活情况通报机制,构建“信息互通、力量互助、成果共享”工作闭环,实现了巡纪有效联动,形成初步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画像”,助力巡察组明确监督重点,找准主攻方向,做到带着问题“巡”,紧盯问题“察”,为进一步巡深巡透夯实基础。今年以来,共发函收集书面材料40余份,组织召开县委第九轮巡察巡前通报会向五个巡察组通报重点关注问题12个。
“会商研判”加快巡中线索处置。巡中,针对发现的涉及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组织有关巡察组成员、“不驻组”副组长召开集体研判会,邀请县纪委监委提前介入,围绕问题线索定性是否准确、印证材料是否充分、违纪违法程度是否达到立案标准等方面,对问题线索进行多角度、全方面的分析研判,不断提升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精准度,并及时将研判过的问题线索报批后移交县纪委监委优先办理,推动边巡边查、边查边改,实现“巡纪监督”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同频共振。今年以来,通过边巡边移方式移交问题线索1件,立案1人。
“责任倒逼”压实巡后问题整改。针对巡后整改监督等薄弱环节,制定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责任清单,出台《关于建立县委巡察整改会商机制的意见(试行)》,强化巡察全过程监督,明确被巡察党组织、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6个责任单位的工作职责,聚焦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结果等方面进行动态跟踪督办,用制度倒逼相关单位认真履职尽责,确保巡察整改反馈问题真改实改、改出成效。今年以来,县委巡察机构修订完善和印发有关巡察整改制度文件2个;配合县纪委监委开展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监督检查1次;针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给予批评教育2人,集中约谈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