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5年06月09日

给“心机商标”戴上“紧箍咒”

○ 王琦

近日,“白象多半桶方便面的多半是商标”这一话题一度冲上热搜榜榜首,引发社会广泛关注。6月6日晚,@白象食品发布公开信称,决定即日起,原“多半”系列产品更名为“面饼120克”、原“多一半”系列产品更名为“面饼110克”,并将在本月内停止生产原包装产品,后续终止使用“多半”、“多一半”产品名。(6月7日《法治日报》)

针对“心机商标”,法律提供了多层次的救济和处罚机制。在民事救济层面,消费者可以欺诈为由要求企业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还可发起集体诉讼,提高维权效率,降低维权成本。在行政监管层面,消费者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举报,市场监管部门有权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企业实施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此外,我国还有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专门制度,任何人可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行政管理机关也可依职权宣告其无效。

要有效治理“心机商标”,需打造源头治理与事后监管的平衡机制。对商标审查进行智能升级,实现传统人工审查与现代技术手段的有机结合,部署人工智能大模型,评估商标产生误导倾向的概率和被以欺骗误导方式使用的可能性。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商标注册/使用的评价体系,将企业的商标申请历史、使用行为、违法记录等纳入综合评价,对持续申请误导性商标、误导性使用注册商标的企业纳入失信名单,推动建立行业自律机制。打造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市场监管部门的联合治理机制,建立问题商标通报机制,及时共享违规商标信息,制定统一的执法标准和处罚尺度,将商标合规使用纳入企业年度检查、信用评价等日常监管工作中。

考虑到“心机商标”已成为影响消费市场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建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起商标专项治理行动,设立擦边商标异议/无效宣告专门窗口,在特定时期内对相关申请减免或降低费用,建立快速审查通道,缩短处理周期。只有这样,才能给“心机商标”戴上“紧箍咒”,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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