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规定,经职工代表大会,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对原邦洞农具厂资产处置资金分配方案公告如下:
一、分配依据:天柱县自然资源局依法依规挂牌出让原天柱县邦洞农具厂(厂址地块)出让总价款128.1万元。扣除矛盾纠纷预留金、服务及代理费、误工补助等相关费用384200元后结余896800元,用于安置分配。
二、分配对象及金额:原职工共34人。除原职工秦定木一次性补助18000元,剩余资金按33人平均分配,每人26630元,已故职工份额由其法定继承人代为领取。
三、特别说明
(一)公示期: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9月10日(共15个工作日);
(二)本方案已通过职工及家属集体协商一致,分配人员名单由原农具厂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确定,分配方案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工作组书面反馈(电话:0855-7521866),争议由县工信和商务局会同职工代表小组复核,复核后作出答复处理意见。
天柱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邦洞农具厂职工代表:
谌逊琳 姚茂盛 杨天培 蔡代福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