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现将“黔东南州南部片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协同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泥及医疗废物残渣等技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aez7fPKZ9nE1lmRfJtkmlg?pwd=jmg6
提取码:jmg6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时也欢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宝贵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打印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寄送至我单位,或以电话、信函、面谈等形式对本建设项目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黎平县双江镇厦蓉高速公路双江收费站出口南侧1.1公里处(黔东南州黎平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13885515719 邮箱:3445832548@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信息发布和征询公众意见的有效期限自本次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即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9日。
黔东南州黎平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