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5年11月12日

普及消防知识别停留于“消防宣传月”

○ 余清明

11月6日,中豫建投集团2025年消防宣传月启动仪式暨消防应急演练活动在其承建的山姆会员商店建设项目举行。宣传月期间,该集团将开展系列专项活动,切实增强全员消防安全意识。(11月10日《河南工人日报》3版)

每年11月是“消防宣传月”。期间,各地都会开展系列活动,比如举办消防法律法规讲座,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开展消防隐患排查,举行消防事故演练。这些都有助于提高居民的消防意识以及自防自救能力。笔者认为,向居民传授消防知识,不能停留于“消防月”。

现实中,部分单位消防安全意识淡薄,部分人消防知识和技能严重匮乏。有的人看不懂简单的消防标识,更别说如何正确灭火、科学逃生。一个简单的实例是:几乎所有单位都配备有手提灭火器。假如开展一次“实战测试”,究竟有多少会正确使用,结果恐怕不容乐观。

我们应该制订“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计划,针对不同人群,侧重普及不同的消防知识,并纳入工作考核。比如在社区和市场,主要讲解正确用火、用电、用气等常识;在企业,主要讲授如何使用灭火器材、烧伤等知识;在中小学校,重点传授如何防止踩踏、如何组织人员疏散等知识。并结合各单位实际,开展一些有针对性的演习,提高众人的“实战”能力。

消防宣传月是一个良好的宣传契机,应该重视并充分利用好。但消防宣传、消防知识培训不能停留于消防月,消防演练也不能只是“偶尔”为之,而应该成为各单位必不可少的“固定动作”。政府应该出台相关制度,将消防培训和消防演练纳入企业、社区和学校等单位的考核项目,“倒逼”所有单位重视这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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