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穗县雪洞镇纪委书记 覃满乾
“新农村建设办公室项目多,服务面广,我把担当作为变成了胆大妄为……我愧对组织的培养。”三穗县原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主任吴某某就利用职务便利,收取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商人老板所送好处费的违纪问题写下检讨。
此前,我所在的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收到一条关于商人老板在承接三穗县太阳能路灯采购过程中送给时任新农办主任吴某某好处费的问题线索。
“路灯虽小,关乎民生。咱们先从采购审批、招投标和安装的全套资料下手,逐一排查。”我的领导老姜说道。
于是,我们针对该问题线索开展核查,紧盯关键环节、关键人员排查疑点,核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为案件突破提供了方向。在调取招投标文件、采购合同等有关材料时,我们很快发现供应商赵某某中标的太阳能路灯数量远比其他供应商加起来还多,且报价更高。
“这里面很可能有利益链条。”老姜说。于是,我们搜集到关键证据后,决定与供应商赵某某见面,并通过谈话找到了突破口。
随着调查组谈话的不断深入,赵某某心知调查组已掌握相关证据,于是坦言:“是吴主任帮我协调了关系,让我顺利拿到项目,事后我给了他好处费。”
随后,我们立刻约谈原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主任吴某某。起初,他神态从容,言辞恳切地表示自己任职期间严守纪律规矩,采购工作均按程序推进,不存在不正当经济往来,但在我们出示相关证据材料后,谈话现场陷入沉默。
最后,通过专案组对相关纪法政策的释法答疑,吴某某镇定的状态彻底瓦解,终于如实交代了自己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好处费、为他人谋利的违纪事实。
在顺藤摸瓜、循线深挖下,吴某某还交代了其为多名商人老板在路灯采购项目上提供帮助,并收受商人老板好处费的情况。
至此,这起腐败案件尘埃落定。腐败侵蚀的不仅是公共财物,更是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是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作为纪检人,我们手中的调查权、监督权,就是一把特殊的“手电筒”,不仅要照出黑暗角落里的蠹虫,更要致力于推动制度完善,堵塞漏洞,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公共资金的每一分钱都真正用于民生福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