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秀兰、曹焕洲: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贵州凯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贵州凯里经济开发区俊吉置业有限公司、胡秀兰、曹焕洲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被执行人胡秀兰、曹焕洲名下共同登记的位于凯里经济开发区金源东大道15号俊吉广场2幢3层7号【不动产权证号:黔(2021)凯里市不动产权第 0049559 号;建筑面积:74.23m2】房产一套,进行了评估,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由黔东南州黔元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黔元评房字(2026)第03号涉执房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及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告知书、拍卖裁定书、网拍时间告知书。上述资产,评估总价为人民币:37.40万元,评估单价为人民币:5038 元/m2。
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评估报告以及执行通知书、告知书、拍卖裁定书、网拍时间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不服的,可自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出复议,申请复议时必须同时提供相关依据,否则视为无异议。
凯里市人民法院
2026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