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6年04月01日

“可缴物业费”,让公积金“活”起来

○ 戴先任

记者3月26日从江西省住建厅获悉,江西省九江市近日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相关政策,在江西省率先支持职工提取公积金缴纳物业服务费。(3月26日新华社)

长期以来,公积金提取的限制比较严格,影响了公积金的使用效率。比如限于个人使用,买不起房的中低收入群体很难提取公积金,而且一些房产商还公然拒绝公积金贷款等等,这些都让很多人的公积金几乎变成了“养老金”,更多时候都在缴存人的账户里“沉睡”,除了套现,就发挥不了作用。

这还出现了一些人企图通过虚构债务套取公积金的案件,通过虚假诉讼套取住房公积金,甚至形成了一条黑色产业链。如还有通过虚假诉讼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职业套现人”。

住房公积金本是一种具有社会性、互助性、政策性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不能让约束它使用的“条条框框”太多,让住房公积金的使用价值、现实价值大打折扣,成了“沉睡资金”。

江西省九江市在江西省率先支持职工提取公积金缴纳物业服务费,拓宽了公积金的使用范围。物业服务费是住房刚需消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扩大到物业服务费,合情合理,也进一步凸显与强化了公积金的民生属性。

不止是江西省九江市,近年来,湖南长沙、辽宁沈阳、福建漳州、山东青岛、贵州省黔南州等多地都探索拓宽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渠道和范围,覆盖住房租赁、家装焕新、适老化改造以及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未婚子女可以提取父母公积金买房等。

拓展公积金使用范围,能够提高公积金的使用效率,让公积金制度红利惠及更多缴存人,变得更加有用起来。需要更多地方行动起来,还要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扩大服务覆盖面,比如进一步提高公积金的互助性属性,切实惠及缴存职工,让公积金“活”起来、“用”起来,成为缴存人可以依靠的“民生钱包”,成为缴存人的保障金,能够切实装进他们的兜里,而不是在他们的卡里“沉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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