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6年04月23日

台江县开展野生鸟类放生专项行动

本报讯 (通讯员 张廷杰)近日,台江县林业局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司法、农业、环保及所辖街道,利用赶集日契机,在姊妹广场开展保护鸟类联合执法行动,以实际行动守护县域生态安全与生物多样性。

行动中,执法人员依法查获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画眉鸟26只、“三有”动物黄豆鸟18只,随后前往适宜栖息地进行集中放生,让这些大自然的精灵重返山林、回归家园。野生鸟类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系生态平衡、彰显台江生物多样性的鲜活名片。保护野生鸟类,就是守护我们共同的生态家园。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明确,画眉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棕头鸦雀(俗称黄豆鸟)属于“三有”动物。《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条规定,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六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五条规定,禁止违法猎捕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禁止违法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此次行动是台江县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强化部门协同监管、筑牢生态保护屏障的重要举措。

下一步,该县将持续深化多部门联合机制,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与执法监管强度,引导全社会树立爱鸟护鸟、保护野生动物的文明理念,完善生态保护体系,让绿水青山成为野生动物安心栖息的乐园,全力绘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画卷,为生态文明建设与生物多样性保护贡献台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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