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7 黔东南日报社出版

2026年04月24日

亮点示范点不能“搞批发”

○ 汤飞

打造亮点或示范点是工作创新的抓手之一。创新本身是彰显特色、形成示范、引领发展的有力举措,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某的地方为了创新而创新,脱离实际讲创新,“命题式”搞创新,重包装轻内涵,盲目追求数量甚于质量,纸面创新不落地。突出表现于亮点示范点搞批发:以创新的名义广撒网,为搞创新强说“新”,实则新色、特色不明显,甚至新瓶装旧酒;落地工作“鸡公屙屎头一截”,有头无尾、后继乏力;难以发挥作用,某些场所性示范点在焦点转移后被人“遗忘”、几近荒废。

这是不符合正确政绩观内在要求和价值导向的。笔者认为,创新是“必修课”,要学好、干好,需从以下几方面着力。

有创新之心。时刻拥有强烈、敏锐的创新意识,但不等于概念先行,而是在扎实做好日常工作的基础上,经过广泛调研、深思熟虑,发现可以创新的亮点、值得打造的点位、可堪示范的典型,要百舸争流、优中选优,不能从矮子里拔高个儿,没新“硬创”。换句话说,亮点示范点是深深植根于工作,绝非异想天开、标新立异的无根之木、无源之水。

有创造之新。“新”既可指“全新”,亦可指“更好”,是因地制宜的新,是经过齐心努力能够达成的新,是有益于工作而非徒有虚名的新。“新”不必是满天星,遍地开花,而要“精”,辐射推广。可以把创新当工作要求和导向,但不要下数据性任务,否则容易“注水”。可以提倡全员参与创新,大力表彰优秀者,但不要求以成果逐一证明参与成效——它是多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不宜均等量化。

有创新之行。创新不单是理念、不止于理论,不是归纳类似“N个一”“N个落到实处”的空话就叫创新,而要实实在在的行动、可见可感的效果。明确目标,划分阶段,落实责任,有序推进,注重过程管理与评估,瞄准目标动态调整措施。创新不是按部就班,被条条框框所束缚,经常需要敢担当的闯劲、善担当的干劲。项目结束后,要以实绩检验创新,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以备后来借鉴。

总之,亮点示范点应该打造,不过要慎重打造、用心造好,要与时俱进持续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创新不一定要走高精尖的路线,但决不能一拍脑门脱口而出,不切实际,更要避免出现“上面强调快动,下面忙于糊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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