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琦
“来烧烤店吃饭,炭火还要我额外付费?”市民程先生看着结账小票一脸不解,上面清清楚楚列着20元炭火费。不少消费者向北京日报记者反映,进烤肉店吃顿烤肉,炭火却得自己买单,有点儿不合理;但也有人觉得,明码标价反倒更透明。(7月29日《北京日报》)
收取“炭火费”等强制附加费,本质上是商家把自身本该承担的经营成本变相转嫁给了消费者,既违背了公平交易的基本原则,也透支了本地餐饮市场的消费信任。
更让消费者反感的,是这种收费里暗藏的“强制绑定”套路。许多门店的扫码点餐系统中,炭火费、小料费被提前设置为默认必选项,既未在进店时醒目公示,也未给消费者提供“不选”的选项,相当于用技术手段把“自愿消费”变成了“不得不消费”。有消费者明确表示自己不吃自助小料,还需专门找服务员联系后台才能取消,这种设置完全无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已涉嫌触碰强制交易的法律红线。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的明确界定,保障正常用餐的基础服务都属于经营成本,不应强制单独收费;只有非必需的增值服务,才能在提前公示后由消费者自主选择。这种“入座即扣费”的操作,显然越过了合法经营的边界。
当然,并非所有附加收费都不合理。如果商家在店门口、菜单醒目位置明明白白公示炭火费标准,同时提供“不使用炭火、选择电烤替代”的选项,让消费者在进店前完全知情、自主选择,这种明码标价的收费本无可厚非。但眼下绝大多数烤肉店的操作,都是把炭火费藏在点餐页面的角落里,默认勾选为必选项,本质上是利用信息差侵犯消费者权益。
餐饮行业的竞争,本该落在菜品口味、服务质量、性价比的比拼上,而非靠玩“隐形扣费”的小聪明牟利。监管部门应针对这类新兴的行业乱象划出清晰红线,对强制绑定收费、不公示就扣费的行为及时纠偏。别让这些不合理的附加费,凉了消费者下馆子的热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