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陈芳妮) 为进一步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提升合适成年人队伍专业履职能力,依法全面保障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8月14日,台江县委政法委、县妇联、县检察院联合组织召开了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专题培训会,全县20余名合适成年人代表参加本次培训。
培训中,未检部门检察官潘丽萍围绕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的立法初衷、法定职责、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讲解。结合本地区办理的涉未成年人典型案件,梳理了合适成年人履职是否到位所产生的不同诉讼效果,通过正反对比,让参训人员直观认识到合适成年人到场绝非简单“在场”,而是要真正发挥监督、沟通、疏导作用,防止制度流于形式。在此基础上,重点明确履职纪律要求,强调全体合适成年人在履职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禁泄露案件办理信息及涉案未成年人个人隐私,依法依规履行好沟通抚慰、监督维权、教育引导的核心职责。
培训结束后,参会合适成年人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内容务实全面、重点突出,有效理清了履职思路,明确了工作标准,提升了专业素养。今后将把培训所学切实运用到实际履职工作中,坚守职责底线、秉持守护初心,当好涉案未成年人的暖心守护者、程序监督者、法治引路人,共同凝聚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强大合力。
下一步,台江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部门协作配合,不断细化合适成年人履职规范,强化队伍建设与履职保障,稳步推动合适成年人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发展,始终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携手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坚实的司法保护屏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