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岑巩县纪委监委消息:经岑巩县委批准,岑巩县纪委监委对岑巩县教育局原党组成员、县委教育工委原委员邹家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邹家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利;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接、款项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邹家勇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岑巩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岑巩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邹家勇开除党籍处分;由岑巩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